餐具另收费 不合情理不合法!
□天水日报记者 陈少娟

▲ 资料图来自网络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然而,记者走访天水市一些酒店饭店发现,消毒餐具却由消费者自己买单。
市民反应:
遭遇“绑架消费”
5月8日,市民王洁和朋友在秦州区青年南路一家餐馆吃晚饭,点餐后服务员拿来了两套餐具:包括两套用塑料袋包起来的一次性筷子、餐巾纸、湿巾等,以及两套消毒茶杯碗碟。
王洁问餐具是否收费时,服务员称这两套餐具每人收费2两元,王洁当即提出不使用饭店提供的收费餐具,换用普通筷子、碗碟,服务员却说饭店只提供这种收费的餐具。
郭洁告诉记者,虽然只是2元钱,但是让人特别不舒服,感觉被“绑架消费”了。
记者调查:
餐具收费现象很普遍
随即,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大小餐馆提供的消毒餐具都是收费的。一套餐具每人收费1元、2元不等。
在解放路一家饭店,桌子上摆放着包装好的消毒餐具。
“有免费餐具吗?”记者问一名服务员。“没有,我们店里的餐具都是收费的。”服务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对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
“在一些高档餐厅,消毒餐具的收费标准是每人3元。”市民刘先生说。
市民张旭说,他平时和朋友出去吃饭也不会太在意餐具是否收了费,“也不会看账单,服务说多少付多少就行了”。当问及消毒餐具收费属于违法行为他是否知晓时,张旭说,虽然感觉消毒餐具收费不太合理,但是不是违法,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他并不知晓。
采访中记者发现,与刘先生一样不知道消毒餐具收费是不合法的市民比较多。
但也有些市民像王洁一样知道消毒餐具收费是不合法的,但他们普遍认为,为了几元钱去维权而和餐厅发生争吵不划算。
家住秦州区东苑小区的市民陈晓霞告诉记者,她和同事在广场附近一家餐馆吃饭,点完菜后,老板就将包装好的消毒餐具递了过来。吃完饭结账时,老板将钱数79元改为82元。“我当时就问老板,为什么这菜单上的钱多了3元,老板说,两套餐具2元,另外打包的餐盒收1元。”小霞无奈地说,明知他们不对,但为了2元钱和他们争吵影响心情,真是划不来。
随后,记者电话询问我市一家餐具消毒公司得知,一套消毒餐具的发价为8毛、9毛和1元不等。但餐馆饭店一套餐具的费用是1元或2元甚至3元,这其中还有赚头。
市消协:
餐具收费不合法
去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对于应当在使用前后都必须保持清洁的餐具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是这样规定的: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在这样的明文规定下,消毒餐具仍然在“明目张胆”地收费,由消费者买单。消费者也习以为常了,不就是几元钱的事吗。造成这样的“违法行为”大行其道的原因,市消协相关负责人直言,一方面是大众对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知晓率不高,一方面是消费者觉得就几元钱不值得维权。
“我们将加大对《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相关条文,积极维权。同时,通过餐饮家协会,规范餐饮行业收费行为。”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说,如果餐饮企业的经营者收取餐具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收费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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