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遭停暖 “捆绑”收费引民怨
广源物业:依法依规收费合理
天天天水网记者 张文都
一直以来,物业和业主之间因收缴费用相互“博弈”的事件屡见不鲜。因物业“捆绑收费”偏高遭遇业主拒缴物业费,秦州区绿色市场西广源嘉乐广场小区的部分住户却在寒冬取暖之际,遇到了停暖受冻的“待遇”,让一些住户深感无奈。

“捆绑式”收费住户不答应
不缴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
12月14日,嘉乐广场小区的住户反映,今年该小区集中供暖之际,可小区物业要求取暖费连同物业费一起缴纳,否则就不予供暖,这让许多住户很不理解。
“我们小区物业管理不尽人意。当初签订购房协议上说明,一楼住户不收电梯费,以前卫生费、电梯费、物业费总共按每月按0.6元缴,可今年开始,物业要求将卫生费、电梯费、物业费绑在一起按1.5元收取,这样的物业,怎么能让业主心甘情愿缴物业费呢?”住户楼女士说:“自2010年入住该小区,房产证至今也未办理下来,物业方面也未给予一个合理说法。”
大寒天气,供暖成为当前市民最关注的民生问题。然而,记者在该小区采访看到,部分住户因未缴纳物业费,他们只能蜷缩在没有暖气的室内受冻。
按理说,物业费与取暖费并不是一码事,但是类似捆绑收费情况在我市已司空见惯。那么物业“捆绑式”收费是否合理?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还将水、电费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而部分物业公司对于民众的诉求,也是“针尖对麦芒”,采取掐水断电,或者停暖气的方式给予回应。
“2010年,我购房时缴纳了4000多元的房屋维护基金,物业公司从维修基金里扣除了物业费、卫生费2700多元,这种做法合理吗?”业主楼女士对物业的做法提出质疑。
记者走访其他小区了解到,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这种矛盾一直存在,而捆绑收费只是其中之一。物业公司要得到业主的认可,靠的是优质等价的服务。物业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事实上,拖延或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鲜见。

广源物业:依据相关法规,提高收费合法
天水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经理告诉记者,暖气是供热公司提供的商品,物业公司不能制造使用热源的商品,业主缴费就可使用,所以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没什么关系。
“房屋买卖协议注明楼层物业收费标准不一样,那是2010年签订的合同。”杨经理说,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变化,国家发改委2014年发文,将现有的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果仍按照以前的0.6元的收费标准执行,根本维持不了物业公司的运转。
据了解,广源物业物业公司在五年的运行中,一直处于亏本运营。依照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今年物业公司按照市场经济运行变化,按照物业公司规模、管理范围大小,实行市场调节,经过论证,统一将物业调至1.5元收费。
至于业主住一楼,没有使用电梯,为何收取电梯使用费?杨经理说,作为业主,只要是小区住户,小区的所有设施设备和业主有着绝不可分割关系。业主享有小区所有设备的享有权,业主不能放弃使用权利。所以,一楼住户收取电梯费,国家也有明文规定,是合理的。
杨经理说,个别业主拒绝缴物业管理费一事,物业方面经过催缴,实在不缴的,物业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书,如若再不缴物业费,将向有关部门起诉,并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尽快收缴物业费。

甘云律师事务所曹律师
物业采取限暖限电属违法行为
曹瑜琪律师说,物业收费困难是诸多小区面临的普遍问题,部分业主会以多种理由拒绝缴纳费用,有的甚至长期拖欠费用,这就导致了业主与物业之间处于一种难于管理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限制居民用电,无论什么理由,都属于侵权行为。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就限制用电的做法是违法的。
曹律师说,依照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方面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曹律师提醒业主,物业公司将水费、电费等擅自纳入、捆绑在自己收费范围内,业主拒绝向物业公司缴费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等于说业主可以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所以,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合理合法。
同时,业主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履行应尽的义务,即时缴纳相关费用。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己的服务。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