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张文都】12月30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召开《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立法条例》已由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天水市地方立法工作将走上正规化、程序化轨道。

新闻发布会上,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坤就《立法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做了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的关于地方立法权的权限、基本程序等问题现场做了解答。

据了解,2016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 ,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领域享有地方立法权。2015年11月27日,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天水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天水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甘肃省电视台、甘肃省广播电视台、兰州晨报、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天天天水网等省内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延伸阅读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