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水四〇七医院锦绣苑社区服务站项目》需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水四〇七医院锦绣苑社区服务站项目
(2)建设单位:天水四〇七医院;
(3)环评单位: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分析测试中;
(5)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小区6号楼一层03、04号商铺,总建筑面积162.36m2,总建筑层数一层。
二、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1)废气
经现场核查,煎药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置措施符合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运送到天水四〇七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废水污染物总排放口的监测项目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监测项目浓度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日均值)。
(3)噪声
噪声四个监测点位昼夜间边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经现场核查医疗固废、生活固废和中药药渣处置措施符合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天水四〇七医院污水处理站选用“生物接触氧化污水处理工艺”即采取“调节池 + 生物氧化池 + 接触消毒池”的二级处理工艺,对该项目废水进行处理,所有设备全部调试合格正常运行,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完的废水,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项目监测结果浓度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日均值)。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五、验收结论
根据天水四〇七医院锦绣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此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天水四〇七医院锦绣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六、验收人员。
各参建单位代表与邀请专家共8人,由3人组成专家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影响,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工程项目竣工后,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公众可发送邮件到ts407jjb@163.com进行索取本验收报告。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天水四〇七医院
联系人:田利民
联系电话:0938-8288407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