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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姚宇 2018-10-13 10:32:17 星期六     字体设置:

天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1. 天水日报记者提问:请问群众举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有哪些途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具体表现有哪些?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扫黑办副主任曹明忠:在我市,对于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举报反映:

  第一,通过12388举报电话举报反映(注意在外地拨打前要加拨我市长途电话区号0938);

  第二,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走访反映;

  第三,来信反映。(收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天水市纪委信访室)

  甘肃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严查以下6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一是勾结黑恶势力操控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

  二是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

  五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问题;

  六是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

  2. 天天天水网记者提问:基层政权纯洁稳固,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基础,也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目标之一。请问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方面有什么工作措施和打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丁晓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从严把关、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并继续严格落实村社干部任前联审制度,严把任职关口,对拟进入村社“两委”班子的人选,逐一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意见,严禁黑恶势力或有前科、背景的人进入村社班子,染指基层政权。二是从基层组织长远建设来看,发展党员要更加突出政治审查,不断强化基层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把关作用,坚决防止“村霸”、黑恶势力以及与黑恶势力有瓜葛、有关系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不断强化村社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履职、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的意识,防止村社干部因自身不廉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同时,对查实确属“村霸”或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的村社干部坚决调整撤换,及时落实组织处理措施。四是在今后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党组织时,将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或涉黑涉恶情况作为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顿提升,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3. 甘肃法制报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刘新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专项会议精神,市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谋划安排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提高了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市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了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强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力量。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工作。

  (三)加强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行顺畅。及时成立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指导各基层法院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制订了工作方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加强了督导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两次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9月7日,又召开了由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的扫黑除恶推进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当前,移送到法院的案件共两案。一是郭某某等四被告人非法拘禁案,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构成恶势力犯罪于8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补充相关材料,于9月4日通知检察机关补充材料;二是冯某等十七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天水市检察院以涉嫌构成恶势力犯罪于9月7日向我院提起公诉,我院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材料,经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后我院己于9月27日正式立案,现正在进行各项庭前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随着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我们将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要精准发力,精准打击,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效和实效。

  (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快从狠打击。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我们将全面衡量从宽与从严情节,正确把握宽严尺度。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确保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真实可信,且经过法定程序认证,注重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注重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一是从抓办案进度入手,定期清查个案审理进度,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二是认真落实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的要求,对于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审理情况、审理进度和工作动态。三是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于在审理其他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对于发现法院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一律深挖彻查,严肃处理,确保队伍的纯结性。

  (四)注重防控结合,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一是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通过公开审判、庭审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以司法公开放大案件审判效果。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特殊人群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动态管控等工作,铲除黑恶势力的再生条件。四是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4. 天水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作了哪方面的工作,现阶段取得了怎么样的成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高学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案件引导侦查组、案件办理指导组。吸纳确定了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此类案件,从组织上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1)制定并落实了提前介入制度。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检察机关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工作办法》,对于规范案件办理和保证案件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2)严格落实分管副检察长亲自领办或主办涉黑涉恶案件,和对所有黑恶案件的定性、涉案人员的确定、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决定等,县区院检察长必须全程参与制度。(3)严格落实黑恶案件不捕不诉市院审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4)严格落实黑恶案件专门办理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标准、尺度的统一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积极进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驻监检察室和信访接待室的作用,组织摸排并移送涉恶线索14起,并对2015年3月以来起诉的12个罪名的626个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摸排涉恶案件线索2起。

  四是坚持广泛宣传,形成宣传格局。两级院30余次组织干警上街进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同时,通过《天水日报》等传统媒体和天水在线、“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和举报方式,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宣传110余次,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省、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止目前:审查并批捕涉恶案件11件20人,认定村霸1件1人。审查并起诉涉恶案件7件38人,其余案件正在审查或退回补充侦查。

  5. 天水在线记者提问: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杨金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有效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乱点,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排摸梳理、接受各级转办、群众举报及成员单位移交线索131条,排查整治各类治安乱点32处,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1个、“村霸”3名,破获刑事案件59起、治安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2名,刑事拘留6入,批准逮捕4人,移送起诉135人。通过专项斗争打击整治,带动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7%、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2%,有力促进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按照中央“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部署,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线索摸排,动员全警加强主动排摸研判,坚决把黑恶势力彻底挖出来;进一步强化案件侦办、推进专案攻坚,坚决打掉一批黑恶团伙,攻克一批疑难案件,在精准打击上统筹发力;进一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确保每条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进一步履行第一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同时,在前期梳理32处治安乱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一批治安问题突出和情况复杂、秩序混乱的区域作为“治乱”突破口,专门深入研究,挂牌销号,铁腕整治,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实现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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