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
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美育的独特作用,激发新时代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引导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年初工作要点部署,由市文明办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原创童谣征集评选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6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主题。本次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广泛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祖国日新月异,万象更新的蓬勃生机,新时代好少年爱国、爱党、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的新风貌、新姿态的优秀童谣。
2. 作品标准。童谣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贴近天水文化,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字数不超过200字。
3. 作品推荐。推荐的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已在往届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中推荐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具体步骤
1. 动员启动。5月上旬,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正式启动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荐推广活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征集优秀童谣启事公告,发动各县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征集童谣作品。
2. 征集推荐。6月上旬,各县区文明办对征集到的童谣进行汇总整理、严格审核,认真甄别剔除质量特别差的、抄袭的以及已入选往届优秀童谣的作品,并召开组委会进行初评,按照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分为三个等次推荐报送到市文明办,每个县区报送童谣数量不得少于50首。市直学校总数也不得少于50首,由市教育局负责征集推荐,统一汇总整理后报送市文明办。
3. 评选公示。6月中旬,市上成立优秀童谣评选组委会,对县区和各单位推荐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按照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在市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
4. 展示推广。6月下旬,各新闻媒体对优秀童谣传唱、展播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并做好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汇编《天水市优秀童谣集》。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时间,广泛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市文明办对获奖作品进行整理,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参加全省童谣征集推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荐推广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推荐推广活动。
二要精心组织,广泛征集。各县区文明办要牵头协调,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努力创作能够充分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风采的优秀童谣作品。
三要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各县区和市教育局对分别征集报送的童谣作品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评选,如若发现有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抄袭者进行通报批评。入选优秀童谣作品的出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各县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务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表、初评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文明办。
联 系 人:刘 强
联系电话:0938—8296709
报送邮箱:gstswmb2008@163.com
附件:2019年优秀童谣推荐表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2019年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县区(单位):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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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名称 |
作者姓名 (实名) |
作者单位/学校、年级 |
职业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创作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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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