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政令、任务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负责天水日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报社自办媒体天水晚报、天天天水网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加大新媒体建设扶持力度,让党管媒体主动占领舆论阵地。
3、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党报喉舌作用,全面及时报道天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成果、新举措、新面貌,为宣传天水、推介天水、扩大天水的影响、树立天水新形象及时发声。
4、研究制定报社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活动、重点节会以及市委宣传每月的重点宣传报道工作,抓好日常报道和深度报道工作。
5、办好各类新闻栏目,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6、负责报社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任用制度改革,激发报社活力。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日报社是差额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单位。内设机构23个,有办公室、总编办公室、技术保障部、通联与外宣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要闻部、时政部、专刊部、综合部、广告经营部、印务发行部、产业发展部、教育周刊编辑部、时事部、时政新闻部、民生新闻部、新闻周刊部、新媒体编辑部、新媒体专题采访部、新媒体技术部、新媒体经营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18年核准编制112名,年末实有人数173人,其中:事业编制55人,经费自理21人,中长期聘用人员97人;离退休人员共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取得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9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50人。我社实行社务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核定领导职数8人,实有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天水日报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3,328.72万元,支出总计3,328.7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0.84万元、增长6.76%,支出增加210.8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11.6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自2018年6月起转入社保,核减人员经费以及压缩活动开支;(2)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22.5万元,加大报刊发行力度。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3,2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61万元,占37.61%;事业收入2,032.9万元,占62.39%。
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3,3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94万元,占100%。
我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7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二届李杜诗歌节颁奖盛典由于是跨年举行,造成财政补助结转70.22万元,2018年进行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2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6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2018年6月起转入社保,核减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2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1)追加第三届李杜诗歌节活动102.43万元;(2)追加“喜迎党的十九大摄影大赛”经费74.7万元;(3)追加航班火车重点酒店赠阅《天水晚报》73.95万元;(4)奖励党建经费0.8万元;(5)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等。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01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2018年6月起转入社保,造成人员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2万元,增长26.72%。主要原因 (1) 追加第三届李杜诗歌节活动102.43万元;(2) 追加“喜迎党的十九大摄影大赛”经费74.7万元;(3) 追加航班火车重点酒店赠阅《天水晚报》73.95万元;(4) 奖励党建经费0.8万元;(5)上年财政补助结转70.22万元;(6)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7)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核减人员经费等。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8.83万元,占87.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82万元,主要原因(1)追加第三届李杜诗歌节活动102.43万元;(2)追加“喜迎党的十九大摄影大赛”经费74.7万元;(3)上年财政补助结转70.22万元;(4)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08万元,占6.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2018年6月起转入社保,核减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由财政局与市社保局进行结算;
4、城乡社区支出0.8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奖励党建经费0.8万元用于党建阵地建设;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95万元,占5.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航班火车重点酒店赠阅《天水晚报》专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4.16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追加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71万元,较上年增加-80.8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自2018年6月起转入社保,工资核减。公用经费849.12万元,较上年增加-16.1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活动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我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外出采访。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7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天水日报》赠阅专项(含农家书屋)、办报补贴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万元。并对以上两个项目分别进行了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水日报》赠阅专项(含农家书屋)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执行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执行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