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在线讯 记者闫蓉芳 通讯员赵英莱】土地使用证办不上,购买的二手房因此无法办理转让手续,迟迟不能进行交易,这让购房户十分着急。
近日,清水县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他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原房主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提前支付给对方5万元预付款。可在办理土地证转让手续时,却被告知《土地使用证》停办,而没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二手房的交易就不能进行。眼看半年过去了,房子还不能到手入住,李先生心里又着急又担心。着急的是:不知《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何时才能恢复办理;担心的是:在预付款已交给原房主的情况下,如何避免出现预付款和房子两空的情况发生?
就此问题,记者先与清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取得联系。地籍股李股长答复说,《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并没有停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开始后,目前县里正在进行土地测绘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核发新版《土地使用证》,旧版同时废止。而核发新证的工作预计2009年开始,为此,对每一位前来办理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者,他们都建议待核发新证时再来办理,以免办理了旧版证后,过几个月还得再花钱换新证。如果房主确实急需办理转让手续的,可随时到地籍股来办理。
对李先生的第二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的罗律师。他说,李先生在与售房户签订了二手房转让协议的同时,支付了预付款,就应让对方出具有售房户盖章签名的收条。如果在二手房转让交易期间,发生售房户私自将房屋另租、售他人的情况,李先生可凭转让协议和收条为据,到法院起诉,为自己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