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快讯】天水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召开    【现场】6月1日起 84路公交车将通达天水商贸城    【现场】天河广场马超龙雀取代天河注水    【现场】天水市计生协会纪念“5•29”活动日
    【现场】小花小草们,六一来了!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社会万象
打呼噜持刀砍室友 男子获型五年半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朱君芳 2016-05-27 17:43:10 星期五     字体设置:

    男子酒后砍室友 获刑五年半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杨薇】5月25日,记者在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酒后与室友发生纠纷,竟持刀将对方砍伤后逃离。日前,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2015年11月21日21时许,麦积区某村村民王某饮酒后回到自己打工期间住的出租房睡觉时,因声音太大而与共同租住的马某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随手拿起放在出租房门口案板上的菜刀将马某头面部砍伤,又盗取马某的手机后逃离现场。同日,马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马某为失血性休克、左面部软组织裂创、左外耳道断裂创、鼻背部软组织裂创。

    同年11月23日,王某在火车上被青藏铁路公安乘警抓获。后经鉴定,王某所盗手机价值600元。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马某头皮裂创、左耳廓裂创系轻微伤;面部裂创系轻伤二级,失血性休克中度系重伤二级。

    今年2月,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规定,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上一篇天天天水网报道引起关注 武山将全力救助张汉文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