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砍室友 获刑五年半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杨薇】5月25日,记者在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酒后与室友发生纠纷,竟持刀将对方砍伤后逃离。日前,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2015年11月21日21时许,麦积区某村村民王某饮酒后回到自己打工期间住的出租房睡觉时,因声音太大而与共同租住的马某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随手拿起放在出租房门口案板上的菜刀将马某头面部砍伤,又盗取马某的手机后逃离现场。同日,马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马某为失血性休克、左面部软组织裂创、左外耳道断裂创、鼻背部软组织裂创。
同年11月23日,王某在火车上被青藏铁路公安乘警抓获。后经鉴定,王某所盗手机价值600元。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马某头皮裂创、左耳廓裂创系轻微伤;面部裂创系轻伤二级,失血性休克中度系重伤二级。
今年2月,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规定,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