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天水市房管局公布关于秦州区东团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公告如下: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东团庄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受秦州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委托,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对秦州区东团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现就具体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团庄片区范围:南至羲皇大道、北至兴庆巷、东至东兴路、西至合作南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户籍迁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房屋租赁;
(五)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偿。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将于2018年8月23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请各位业主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全面做好配合工作。
特此公告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