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遛狗禁令”下仍有人顶风违禁 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遛狗禁令”发布一周,仍有人顶风违禁,公安机关再次提醒——
带宠物外出将严肃处理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陈义宏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疫情传播扩散,2月2日,天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通告》,《通告》第十条明确规定,严禁携带宠物外出、乱丢动物粪便等行为。


《通告》发布已经一周,这一周内,随着公安机关宣传和巡查力度的加大,“不带宠物出门”已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仍有部分市民在顶风违禁,2月8日晚饭后,记者在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门口附近,看到有市民趁着夜色遛狗;2月9日早上7时,记者同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民警一同巡查时,在藉河南岸南大桥附近的河堤上,也发现了遛狗的市民,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公安民警大力宣传和巡查
《通告》发布后,全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告、警车播放、街面巡查等方式,对携带宠物外出者进行劝诫和批评教育。秦州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民警与社区干部紧密协作,对外来人员进行逐人逐户排摸登记的同时,对各小区住户的宠物情况也进行排摸,利用“小喇叭、大音响”在辖区反复播放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在非常时期,要认真遵守《通告》中的要求,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带出门。
市民意识有所提高
通过公安机关的大力宣传及巡查,非常时期不把宠物带出门已逐渐成为宠物饲养者的共识。
2月4日下午,记者同秦州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民警一同上街宣传、巡查时,在尚义巷口碰到一位遛狗的女士,通过民警的宣传与教育,这位女士说,小区门口张贴的《通告》她看到了,只是没有认真阅读,通过民警的讲解和教育,她也意识到在这场重大灾难面前,出门遛狗的确存在隐患。防疫期间,她会认真遵守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管好自己的宠物狗,同时也会给邻居做好宣传工作,共同为防疫尽到自己的责任。
2月6日下午,记者同大城派出所民警在阳光丽景湾、兰天花苑等小区以及公园、街道巡查时,没有发现出门遛狗的市民。阳光丽景湾小区门卫告诉记者,平常小区居民出门遛狗是司空见惯的事,尤其是早上七八点和晚饭后,经常有住户带狗出门,有牵着绳子的,也有不牵的。不少住户对不牵绳遛狗和宠物随地大小便的现象非常反感,随着疫情形势越来越严峻,公安机关发布通告之后,居民文明养狗的意识的确有很大的提高。
违禁者将严肃处理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不听劝诫将宠物带出门的市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反《通告》的遛狗者,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最终胜利尽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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