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发布关于玉泉镇金家庄枣园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天水市政府发布关于玉泉镇金家庄枣园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玉泉镇金家庄枣园村片区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审批手续,经天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秦州区玉泉镇金家庄枣园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予以征收,现就具体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五里铺大桥西侧匝道,南至藉河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岷山路。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二)改变房屋用途;(三)分割转让和分户,户籍迁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房屋租赁;(五)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偿。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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