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
天水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9〕16号)要求,现将市政府审核确认的第一批203个(法定行政机关188个、法律法规授权15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废止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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