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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

来源: 新天水2020-09-16 09:57:45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

来源: 新天水2020-09-16 09:57:45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

(2020年8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安志宏所作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条例》自2019年6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积极贯彻实施,加强普查登记、日常管护及濒危、病患古树的抢救、复壮等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习宣传还不深入、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保护经费不足、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履行职责

市政府要按照《条例》规定,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责任规定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权责,形成科学合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管理体系,切实靠实县区和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合力,依法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动态管理

按照国家的普查原则、标准和要求,加快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古树名木底数,完善全市古树名木数据库。编制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划,确定类型和范围,落实“一树一档”“一树一策”、挂牌保护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更新古树名木数据库,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管理,完善登记、管理、保护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工作开展

加大市、县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将每年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逐年增加。对古树名木普查、数据库建立等专项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多种保护办法,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对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依法监督,提高管护水平

靠实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积极做好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支撑加固、土壤改良等保护和复壮工作。对濒危、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抓紧实施抢救性保护措施,努力改善古树名木生存生长环境和条件。对因道路硬化等施工建设影响正常生长的古树名木逐一勘察研究,落实“一树一策”救护措施,采取设置围栏、根部培土、支撑加固、通透地面、拆除影响设施等措施及时抢救保护。加强古树名木及周边建筑和设施设备的防火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避免发生火灾导致古树名木损毁。

五、突出科技支撑,培养专业队伍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家开展保护古树名木防虫复壮、健旺生长及古树名木树龄测定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加强与有资质、有专业科技水平的单位和院校合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攻关和论证,提升养护管理、抢救复壮的科技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邀请专家来我市现场指导。加大古树名木管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力度,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到外地培训、学习,掌握实践技能,提升全市古树名木管护水平。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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