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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十万 法庭调解促付

来源: 新天水2020-10-15 14:40:33

拖欠租金十万 法庭调解促付

来源: 新天水2020-10-15 14:40:33

  新天水讯【天水晚报记者 王晓华】某公司将商铺租给他人,结果租赁合同解除后,租户一直没有给付剩余租金,某公司于是将租户告上法院。

  2015年5月15日,甘肃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麦积区渭滨北路的某楼二层商铺出租给曹某,建筑面积538.64平方米,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约定房屋租金由曹某按照每平方米55元/月的标准支付,采取半年缴清的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合同签订后,曹某按约定向该公司支付了租金。2017年3月31日,双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曹某将房屋交还,但尚欠租金96252元,场地占用费5000元,共计101252元。
  在该公司多次催要下,2018年6月8日,曹某向某公司出具欠条,承诺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欠款101252元。然而到期后,曹某没有按约定给付房屋租金,因此该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倩倩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由曹某给付该公司房屋租金及场地占用费101252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如曹某逾期给付,从2018年12月16日起,以未付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给付欠款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

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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