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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惩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来源: 新天水2020-10-19 09:19:02

我市两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惩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来源: 新天水2020-10-19 09:19:02

我市两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

惩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新天水讯【天水晚报记者 甄娜】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已成为当前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查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我市消防救援、交警两部门近日建立了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机制。

  解决社会民生需求、服务群众是执法部门的立足之本。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的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解决一批机动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全力防控消防安全风险,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交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于日前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机制。
  据介绍,按照依法依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协同配合的原则,依法推进部门之间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共同治理,推动两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警示和惩处体系,扩大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类违法行为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按照工作职责,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查处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查处市政道路、便道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依照机动车违法移交机制,居民住宅小区及社会单位外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或灭火救援行动时,发现住宅小区及社会单位外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留存违法资料移交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对同一车辆多次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依法可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曝光。
  居民住宅小区以及社会单位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依法予以查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在单位内部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应告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中,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每月至少联合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加强对车主的警示教育,形成执法威慑力。公安交管部门在重要路段实行巡逻执勤,消防救援机构派员定期参加,尤其要加大夜间对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管控和检查,督促教育车主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形成长效机制。
  消防救援、交警两部门之间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区域性的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工作中发现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且执法遇阻时,两部门之间将及时响应联动,严惩违法行为。
  为了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社会自治,各消防救援大队和交警大队将结合各辖区实际工作情况,联合开展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合理划分临时停车泊位,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依托专业停车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联合文明办、综治部门、街道社区等部门,因地制宜建立本级的联合惩戒机制,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和隐患举报受理平台,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管作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两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教育群众规范停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会单位依法管理小区消防车通道,劝告违法占用车辆。加大违法车辆曝光力度,定期曝光一批违法车辆,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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