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干活伤手指 诉至法院索赔偿
男子干活伤手指 诉至法院索赔偿
新天水讯【记者 王琳】秦州区一男子在工地上干活时手指受伤致残,后因索要赔偿,该男子一纸诉状将包工头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最终受伤男子获赔5万元。
2019年8月,秦州区玉泉镇男子夏某在麦积区男子陈某承包的一处工程中从事劳务。2019年8月28日11时许,夏某被突然开启的卷扬机致伤,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夏某的右手中指被绞轧伤,住院治疗了21天。其间,提供卷扬机设备的服务公司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夏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限评定为90日、护理期限评定为60日、营养期限评定为60日。近日,夏某就其受伤后的赔偿事宜,将该设备服务公司和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付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日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办案法官刘新伟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陈某一次性终结赔偿原告夏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每月支付一万元,分四次付清。 被告陈某逾期未足额付清每笔欠款,原告夏某有权要求被告陈某提前付清剩余所有赔偿款并可申请强制执行;由被告天水某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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