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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前购房产 女方诉离获补偿

来源: 新天水2020-12-24 10:22:21

男子婚前购房产 女方诉离获补偿

来源: 新天水2020-12-24 10:22:21

新天水讯【记者 王琳】麦积区一女士上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依法分割男方婚前所购买的房产。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由于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婚后一直在共同还按揭房贷,法院依法判决将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也得到了应得的补偿。

2017年6月,经人介绍,家住麦积区的女子张某与从事个体经营的男子刘某建立了恋爱关系。2018年年初,二人订了婚,同年底登记结婚。然而,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升级,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打闹,为此,张某于2020年初夏离家出走,双方一直分居。近日,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房屋一套。

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法庭日前开庭审理该案时,被告刘某当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他要求原告张某返还其彩礼10万元。法院经过调查查明,男方婚前购买了麦积区某小区120多平方米的住宅房一套,房屋总价款73万余元,刘某婚前已支付首付款15万余元,贷款58万元,婚后归还贷款7万余元。两人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债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于2020年4月离家出走,双方已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其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男方于婚前购买的住宅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现该市场价评估,房屋的增值部分为106844.9元,该住宅归被告所有,尚未清偿的购房贷款由被告负责继续清偿,被告向原告补偿89821.9元。 对于被告辩称要求原告返还彩礼10万元,法院不予处理,要求由被告离婚后另行起诉。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张某与刘某离婚;麦积区某小区住宅房一套归刘某所有,剩余未清偿的购房贷款由刘某负责清偿,刘某向张某补偿89821.9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漆艳
编辑:冯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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