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施行
《天水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施行
新天水讯【记者 辛闻】近日,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起草的《天水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分六章,共三十七条,条款涉及制定目的及依据、部门职责、适用范围、运营服务管理、运营安全管理、应急和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
为改善城市交通设施条件,缓解城市拥堵,强化轨道交通导向功能,我市2018年启动实施了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5月1日建成并投入初期运营,二期工程2020年11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有轨电车兼具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运营特点,既要遵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又要遵循地面公共交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国家、省上对有轨电车交通管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我市有轨电车在运营监督管理方面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可供借鉴的做法。《天水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的施行,填补了我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制度空白,明确有轨电车交通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措施,保障有轨电车运营安全、服务质量,同时为有轨电车地方性法规起草总结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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