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军:不负法律 不负人民
胡永军:不负法律 不负人民
不负法律 不负人民
——记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一级员额检察官胡永军
□新天水记者 陈少娟
法庭上,他沉稳如山,有理有据;提审时,他收放自如,有智有勇;办案中,他严谨求实,忘我工作。这位“70后”检察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尽职守,涤浊扬清,办理的上千起案件无一冤假错案。他就是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员额检察官胡永军。

自1995年进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胡永军先后在公诉科、反贪局、监所科、第一检察部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勇挑重担、知难而进,给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份漂亮“答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更是带头挑大梁,兼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干警办理了郭某等34人涉黑犯罪案件、徐某等15人套路贷诈骗罪案件、安某等3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等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郭某等34人涉黑犯罪案件面临诸多难题。”近日,当记者采访胡永军时,他告诉记者,办案初期,由于涉黑案件被告人数众多、卷宗材料繁杂、涉及很多罕见罪名等,使该案在证据审查、案件事实查明、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困难重重。胡永军迎难而上,带领办案组在批捕、公诉阶段多次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坚持重调查、重证据的原则,辗转多地向关押在11个地点的28名犯罪嫌疑人和14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讯问,依法听取律师、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同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积极联系,一起讨论案件,就侦查重点、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建议,为案件的突破和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20年9月29日,经过连续五天的开庭、与34名被告人和45名律师唇枪舌战、夜以继日的奋战,郭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作为秦州区首例涉黑案件,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7年到1年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确保了一方平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2月14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谈及秦州区首例套路贷诈骗案件——徐某等15人套路贷诈骗罪案件,胡永军说,这一案件涉及5000多名被害人,犯罪金额近700万元,存在网络犯罪取证难、涉案犯罪金额巨大,涉及人数多、地域广等困难,属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胡永军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目前一审对15名被告人分别以涉恶诈骗罪判处12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告破严厉打击了套路贷涉恶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侵害。
“对于安某等3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主要通过对被告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道歉,均认罪伏法。”胡永军说,这一案件需要引导广大出租车司机理性解决诉求,不得采用侵害机关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方式,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
从检25年,胡永军始终牢记公诉人的职业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个件案件的办理之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黑恶势力犯罪时又敢于亮剑,秉持正义,为建设平安秦州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胡永军说:“法律就是要维护公平正义。在工作中只有苛求自己,才能不负法律,不负人民。我将继续继承发扬秦州区检察院的优良传统,吃苦耐劳,努力拼搏,争创一流,带领出一支优秀的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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