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秦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县委发『2017』41号)》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学习。为提高医保局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法活动,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不断增强法治的责任意识,推动依法能力建设。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梳理“最多跑一次”权利事项,实现80%以上的事项“掌上办”、“网上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认真落实维护基金安全工作。通过集中宣传打击欺诈骗保、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医保行为、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定点机构常态巡查、重点问题集中提醒约谈等措施,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我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王优峰局长任组长,任建军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健全了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成员联系分管股室及其干部职工和办公室协助抓落实的机制,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全面依法行政执法。按标准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行全程记录,完善档案管理。2020年,医保局认真履行职责并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执法过错,无行政处分等情况。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做好医保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动态宣传。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缺少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机构改革,秦安县医保局集原县人社医疗保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多个部门职能,于2019年2月2日挂牌成立。部门成立后,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在医保领域适用的相关法律仅限《刑法》和《社会保险法》中的部分内容,国家还未出台针对医保法制的专业性法律,为行政执法带来一定困难。
二是部分医保政策未实现全市统一。原先的医保经办规程等存在制度碎片化、零散化的现状,机构改革后,为能提高经办效率,尽可能实现医保政策全市统一,还未有充足的时间对原先的碎片化政策进行梳理和规整。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一线执法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整体工作人员不足,加之编制内人员数量有限,在开展专业性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时经常捉襟见肘。同时,部分党员干部对个别法律法规条例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优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加强法治立局放到重要位置,贯穿到所有医保工作全过程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做到依法办事,提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全面排查和梳理医保工作事项和权力清单,将所有政策全部具体化和制度化,做到简明、清晰、公开、公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操,做到把“权力关进笼子”,让“制度长出牙齿”。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1年,医保局将结合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系统梳理相关医保法律,简化医保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加强对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的培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既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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