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市本级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关于举办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市本级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关于举办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市本级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2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1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99号)文件精神,现就市本级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名额计划
1. 基层就业项目招聘人员范围。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天水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
4.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未签约具体就业单位。
5.根据项目人员指标情况,计划招聘300名在基层就业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三年期限。
二、基层单位资格和岗位要求
(一)申报享受项目补贴范围的市本级(在市级参加社会保险)基层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基层单位规模较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管理规范、经营状态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然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
2.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3.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纳入:
1.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单位。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单位。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单位。
三、招聘会相关事宜
1.时间地点: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在天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行(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2区2楼)。
2.参会单位按报名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制做塑软面展布一张(规格为1.2米高*0.8米宽)。
3.求职者携带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双向招聘会,现场报名、面试。
4.招聘会上,用人单位要向应聘高校毕业生出示拟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单位盖章),《劳动合同》样本上必须注明单位应发工资报酬、单位应缴社会保险、个人应扣社会保险、个人应扣其他费用、个人实发工资等待遇条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以面谈方式双向选择。
5.所有参会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无呼吸困难等症状),出示个人健康绿码方可入场。
6.每个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2名,按划定展位参会。
7.双向对接招聘会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到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考核科审核备案。
①《天水市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报名登记表》。
②《天水市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汇总表》
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1210589764@qq.com。
③拟招聘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政策措施
1.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15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2.招聘到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并尽可能为招聘的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省财政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三年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对已招聘毕业生补贴期满留用率低的企业,视情况减少今后招聘指标。对未给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或发放工资报酬(不含财政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取消今后招聘资格。
4.双向选择在保证专业对口、择优聘用的前提下,优先招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我省藏区甘南州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期间,每名毕业生只能报一个企业,多报按无效处理。
联系方式: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考核科(0938)839365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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