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甘肃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为改革过渡期,各地通过组织培训到医疗保健机构实地审验等方式,指导县级开展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通知》明确,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工作,积极推动机构整合。未完成机构整合的县、乡积极对接属地编办,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合工作,促进职能融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后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其开展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项目,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进行许可。优化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审批工作。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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