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周转生意 久借不还被告
借钱周转生意 久借不还被告
新天水讯【记者王晓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这位老板在多次借朋友的钱用于生意周转后,却玩起了失踪。目前,这名失信于朋友的老板被告上法庭,并依法返还欠款和利息。
2020年6月,陈某乘坐吴某的出租车与其丈夫汪某认识并留下联系电话。此后,陈某多次乘坐吴某的出租车,期间曾向吴某借款,但很快就微信转账归还。当年8月8日,陈某电话联系吴某说在甘泉镇装木材急需现金2万元,由于之前借款后归还很及时,因此,吴某的丈夫汪某去银行取现金2万元,由妻子开车到交给汪某。8月22日,陈某又微信联系说装木材需要3万元现金,汪某又取款3万元交给其,陈某在银行的营业大厅给汪某打了借条,写着借款52000万元,当时口头约定借两个月,2000元是利息。陈某借款后离开天水。之后,汪某通过各种方式都无法联系到陈某。近日,汪某到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某归还其借款5万元,承担借款利息3207元。
审理法官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向被告陈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原告汪某请求被告陈某偿还借款5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本案涉及的借条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其利息应以2020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15.4%为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法院判决由被告陈某归还原告汪某借款本金5万元;由被告陈某向原告汪某支付利息3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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