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纠纷 孩子该由谁抚养?
离婚抚养纠纷 孩子该由谁抚养?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家庭破碎的最大受伤害者莫过未成年子女。然而,除大部分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现象外,也存在孩子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诸如此类的离婚案件中,法院是如何保障儿童权益的?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离婚抚养纠纷案件。
邢某与丈夫结婚多年,儿子今年4岁,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近年来,夫妻二人关系日渐冷淡,经常因为琐事争吵。邢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孩子由李某抚养。邢某认为,孩子被爷爷奶奶照顾的很好,且一直随李某父母一同生活,所以自己不愿再去抚养。
随后,法官了解到,李某常年在外打工,根本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虽然李某的父母能照顾好孩子,但孩子长期见不到父母,是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关于孩子抚养的调解意见进行了当庭干预,并及时向双方释明: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耐心的沟通,双方认识到孩子的抚养权更多的是法定义务,于是协商同意孩子由母亲邢某抚养。邢某也向李某保证会好好抚养孩子,李某表示会协助邢某抚养孩子。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调解,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被依法保护。
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法官赵智慧表示,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家事案件中,离异夫妻往往以未成年人利益作为解决私人恩怨的筹码,恶化的亲情关系给未成年人心智带来创伤,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是我国既有的法定原则,也是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和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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