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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货物遇损 物流公司拒赔法官调解化纠纷

来源: 新天水2021-10-12 20:19:32

承运货物遇损 物流公司拒赔法官调解化纠纷

来源: 新天水2021-10-12 20:19:32

新天水讯【记者张彬霞】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后,经检验发现物品损毁严重,遂将承运方诉至法院。麦积区法院花牛法庭受理了此案,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调解达成了一直意见。

刘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今年9月底,科技公司委派刘某将一批智慧黑板交由某物流公司承运,但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经验货方检验发现损毁严重无法使用,因此科技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物流公司赔偿货物损失2.6万元,运输费1500元。

在本案庭审中物流公司辩称,本案的主体不适格,科技公司与物流公司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因为托运人为刘某,并非科技公司,即使赔偿,赔偿标准也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具体约定。法院审理后查明,在货物的托运过程中,刘某系微信公众号下单,下单过程中,微信界面会弹出《电子运单服务条款》,这个条款实际是格式条款,物流公司尽到了提示义务。科技公司也举证证明了刘某确系该科技公司员工,且在寄送货物时在微信界面选择了保价,本案中双方之间最大的争议是赔偿的具体数额。

庭后经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该笔货物的维修费用为18000元,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物流公司赔偿该科技公司货款2万元。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马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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