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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急刹摔伤乘客 保险公司赔付1万多元

来源: 新天水2021-10-14 15:10:28

公交车急刹摔伤乘客 保险公司赔付1万多元

来源: 新天水2021-10-14 15:10:28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因为公交车急刹车,乘客跌倒受伤。到底该谁赔偿,却迟迟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乘客将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乘客各项损失1万多元。

2020年8月,马某乘坐某交通运输公司运营的公交车时,在公交车起步时摔伤。随后,在公交车司机的陪同下,前往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治疗,临床诊断为左侧桡骨骨折。某交通运输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自2019年9月11日0时至2020年9月10日24时止,每人(座)责任限额为100000元。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马某与某交通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协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相关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请求处理。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向马某支付了各项损失赔偿款共计18000元。

“本案中,作为乘客在正常乘车时摔伤,二被告都没有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没有证明原告所受损害是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所以,属于公交车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受损,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而某交通运输公司已为案涉公交车购买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对乘客进行赔偿。”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冯爱华表示,客运人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主要是指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当被保险人对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该案正是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使乘客受伤,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就要由投保的保险公司代偿。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马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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