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出台
《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出台

新天水讯【特约通讯员 郭永强 刘敏】日前,《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和《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办法》和《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引导全县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和组织树立质量为先理念,建立和实施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质量竞争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武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是武山县人民政府在质量领域的最高奖项,由县政府评审、表彰和奖励,授予全县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内质量领先、技术创新、管理卓越、品牌优秀、效益突出、有广泛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企业或组织。 武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为5年。对获得武山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由县政府发文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获奖企业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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