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秦安县: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
【疫情防控】秦安县: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

新天水讯【通讯员 王顺芳】10月20日,秦安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指出,疫情防控期间,秦安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依将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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