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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天水在行动】甘谷县市场监管局科学管控零售药店“四类药品”

来源: 新天水2021-11-04 20:05:39

【疫情防控·天水在行动】甘谷县市场监管局科学管控零售药店“四类药品”

来源: 新天水2021-11-04 20:05:39

新天水讯【特约通讯员 黄少华】连日来,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持续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监测预警,科学管控“四类药品”,有效预防和阻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窗口式”销售防聚集。为有效防范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全县所有零售药店统一实行顾客不进店“窗口式”销售药品,在零售药店外设置“1米线”,确定专人在药店入口处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引导顾客排队购药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信息登记上传。

动态管理保供应。督导全县各零售药店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零售药店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营业状态,并要求零售药店在停业和恢复营业前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报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情况实时督导零售药店分时段分路段营业,保障药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供应需求,方便群众购药。 

细化措施强管控。县局建立了“四类药品”实名销售登记随机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督查检查,联合市场监管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督导零售药店销售做到“四统一”,有效杜绝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实名登记等行为。 

强化预警降风险。督导零售药店全面停止“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线下零售药店实行闭环管理,发现体温异常和红黄码人员时,立即向社区(乡镇)疫情防控机构和市场监督部门报告。监管人员每日线上动态监测“四类药品”销售情况,每日梳理“四类药品”销售相关数据和前七日“四类药品”销量波动曲线图,推送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为疫情防控风险研判提供数据支持和预警信息。

加大惩戒促规范。通过日常监管和巡查督查宣传、公众号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列举全国各地疫情期间零售药店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提高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监测预警,增强震慑力度。截至目前,甘谷县监督管理局已对13家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零售药店全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相关规定,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前沿的“哨点”作用。

责任编辑:柏拓
编辑:成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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