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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 陪审员调解化心结

来源: 新天水2021-12-02 11:32:05

交通事故起纠纷 陪审员调解化心结

来源: 新天水2021-12-02 11:32:05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一场交通事故引发两起纠纷,赔偿数额不高,但双方矛盾却十分激烈,究竟为何?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通过耐心调解,顺利解决了矛盾,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张某和刘某是同村村民,也是相隔不远的邻居。双方在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之后未向交警部门报案。事故后,张某发现自己的左手指骨骨折,要求刘某赔偿,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过程中发生争执、厮打,又致使刘某受伤住院。矛盾由此被激化,张某随后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自己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刘某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因此对于张某的损失,刘某应先承担交强险责任,再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但双方对本案事实陈述并不一致,也没有可以佐证的证据,所以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并由此作出责任划分存在困难。

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双方已因本案交通事故争执、厮打致使刘某受伤住院,如法院直接按照证据规则作出判决,双方的心结无法打开,很可能会再次发生纠纷。因此,法官邀请担任村文书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

审理中,人民陪审员借助多年在农村工作的经验,向当事人陈述利害关系,法官也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将交通事故纠纷与健康权纠纷一并处理,两笔案款折抵后,刘某再赔偿张某5500元,双方握手言和。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两起纠纷全部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防止事故现场变动后无法查清事实,给之后的赔偿事宜造成困难。”清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丽亭表示,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在此也提醒各机动车车主,一定要按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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