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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醉酒引发的纷争

来源: 新天水2021-12-16 09:56:33

一场因醉酒引发的纷争

来源: 新天水2021-12-16 09:56:33

新天水讯【记者张彬霞】麦积区两男子聚餐饮酒后,在打车回家途中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辱骂并殴打司机致其受伤。出租车司机依法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要赔偿。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醉酒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12月初的一天,李某与朋友张某晚上聚餐饮酒后,张某为李某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看李某因醉酒神志不清,便要求张某同程陪送。不成想,在交谈中双方因言语不和引发纷争,张某与李某一同辱骂并殴打司机,造成司机面部挫伤、神经性听觉丧失,后住院治疗10余天。

事件发生后,麦积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及李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司机在医院接受了治疗,出院后,司机认为李某和张某的行为使其自尊心受到极大侮辱,侵犯了自身的健康权和名誉权,遂依法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合计4万余元,并要求由张某、李某二人向其出具书面的赔礼道歉信。

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怡介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主张于法有据,具体赔偿费用因依据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材料综合予以认定。法院经过核查,判决张某和李某因其侵权行为应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并由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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