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24日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耀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建强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努力方向,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狠抓工作落实,争创一流业绩,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检务智能化水平,为奋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的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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