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未果诉至法律 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讨薪未果诉至法律 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新天水讯【记者蔚军平】张某等两人工资被拖欠多年,多次讨要仍未足额拿到手后,便起诉至武山县人民法院,法院速裁团队诉前调解了这两起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随后签订了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2018年9月,被告马某雇用张某、刘某为其承包的武山县城关镇某小区项目建设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张某、刘某未能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多次讨薪未果后,张某、刘某向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了相关情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2021年12月3日,武山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在收到张某、刘某的诉讼材料和检察院的支持起诉决定书后,发现双方争议标的额小、纠纷不大,便转至速裁团队进行诉前调解。速裁团队随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电话告知马某拒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武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这两起支持起诉案件的审结,充分体现了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通过调解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权益,减轻农民工诉累,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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