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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 用户被起诉

来源: 新天水2022-01-21 20:43:20

信用卡逾期不还 用户被起诉

来源: 新天水2022-01-21 20:43:20

新天水讯【记者王晓华】因为信用卡账户逾期不还,银行将账户持有者告上法庭,法院予以支持,并要求偿还欠款。

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行与被告刘某信用卡纠纷一案,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8年5月20日,刘某向某银行天水麦积支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签署《信用卡申请表》,申请批准后,刘某成功注册信用卡一张,领取该卡并使用。在使用中,刘某信用卡账户逾期本金10000元及利息一直没有归还。为此,某银行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偿还逾期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麦积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向被告刘某了解案情。刘某表示自己的确信用卡逾期了本金10000元,但是对于利息及违约金的计算他认为过高,请求法官从中调解处理。随即办案法官与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沟通,原告某银行表示愿意给予被告人部分利息。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刘某归还某银行欠款本金10000元、利息6000元,合计16000元,于2022年1月20日前付清;如刘某逾期给付则由其以未归还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22年1月21日承担利息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

又讯 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本息等人民币共计57924.96元。

2015年6月,李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申请了环球旅游卡信用卡,并签署《工银信用卡申请表》,注册成功信用卡一张。2019年10月18日开始,李某的上述信用卡账户逾期,经某银行电话、短信及上门催收,均未偿还。截止起诉之日,通过原告终端交易平台提示:被告透支借款本金49999.89元、利息4925.07元、违约金3000元,共计57924.96元。某银行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处理。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被告李某在原告某银行提供的表格上填写了相应内容并办理信用卡的有关手续,原告据此经审查后给被告发放了该信用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信用卡(消费)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受该合同的约束。根据合同的约定,信用卡在消费中透支后,持卡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其逾期不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对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49999.89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违约金未超过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金,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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