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天水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新天水讯 1月21日,天水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张永霞,市长、市级总林长王国先签发天水市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林长职责,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切实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保护与发展,层层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确保到2022年底,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运行规范、权责明晰、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政令畅通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总林长令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突出抓好源头管控,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火险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要求,科学谋划2022年林草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年度计划,重点抓好特色林业产业,切实把天水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控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现有林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努力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雷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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