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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师法》今起实施丨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

来源: 新天水综合2022-03-01 10:09:25

新《医师法》今起实施丨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

来源: 新天水综合2022-03-01 10:09:25

新天水讯  去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从今天(3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将同时废止。《医师法》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保护,《医师法》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医师法》新增规定在紧急救治中医师的权利受到保护: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危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医师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救助措施。

在医师多点执业方面,《医师法》新增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在诊疗方面,《医师法》明确医师可以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扩展性用药,对特殊疾病诊疗有更多的诊疗自主权。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医师法》首次提出“终身禁业”制度,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师,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过度医疗”,《医师法》提出,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如果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医师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延伸阅读——

医师是人民健康的守护者,是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 新《医师法》亮点 -

亮点一: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提升医师职业荣誉感

《医师法》开篇明确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医师法》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调整到第一句,规定每年的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体现出国家对医师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对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激励医师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亮点二:“在外急救免责”,让医师放心做“好人”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是医师职业精神的内涵。近年来,医师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医生救人遭索赔的极端案例也偶有发生。《医师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通过法律明确“在外急救免责”条款,防止急救变成医师“不可承受之重”,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法律原则,免除了医师救人的后顾之忧,让医师能够放心做“好人”。

亮点三: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医学是具有探索性、高风险性的科学,诊疗技术需要循证医学的支持,本法明确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临床有关操作指南、医学伦理等规范,确保诊疗中的质量和安全。同时,本法明确“超说明书用药”合法性问题,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亮点四: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与规模,扩大儿科、全科等短缺医师规模。为进一步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医师法》明确: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亮点五:推动基层医师队伍建设

在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方面,《医师法》规定,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服务的经历;医师到基层会诊、在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无须变更注册;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并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以上规定,有利于鼓励优秀医学力量向基层流动,解决基层医师招不来、留不住的现实问题,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亮点六:促进中西医结合

为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医师法》明确坚持医防结合和中西医并重,明确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亮点七:加快医防融合

在加强医防结合方面,《医师法》明确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医防结合和中西医协同防治的体制机制;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为应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文)

来源:新华网 央视新闻等 

责任编辑:刘欣
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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