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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筑牢织密防控篱笆

来源: 新天水2022-03-18 09:08:00

天水: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筑牢织密防控篱笆

来源: 新天水2022-03-18 09:08:00

新天水记者 王晓馨

连日来,我市各大药房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从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前沿堡垒。

3月17日,记者走访了秦州区成纪大道西路的两家药店,在药店的醒目位置均张贴场所码和口罩佩戴提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等防疫宣传标识标语。药店入口处设立消毒区,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一应俱全。对于进店顾客,药店安排专人进行引导,严格落实“一米线”排队、佩戴口罩、查验场所码、体温测量等措施。

“我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顾客进店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然后出示场所码,对于购买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的顾客,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处方,然后在甘肃省药监局购买四类药实名登记系统上进行实名登记,一旦发现问题,确保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溯。”药店工作人员陈小秀说。

在另一家药店记者还了解到,除了要对前来买药的市民做好防疫措施和记录外,针对药店本身也要严格做好消杀和通风工作,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随时对手消毒。

“每天我们还对防疫物品进行登记,根据库存情况进行报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品,确保货源充足、价格稳定。”药店工作人员赵小彦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中,天水市市场监管局紧扣部门职能,明确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干什么、怎样干的问题,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细化,实现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积极发挥零售药店群防群控基层“哨点”作用。

“疫情严防期间,我局对全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经营场所卫生消毒、购药人员测温防护、‘四类’”药品实名销售以及疑似病例限时报告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积极倡导零售门店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发挥出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群防群控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药化监管科科长王莉对记者说,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开展了专项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部分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通报表扬,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零售药店责令整改1家、停业整顿3家。

责任编辑:孙燕芸
编辑:陈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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