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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公安先后救助2只野生动物

来源: 新天水2022-03-30 13:10:35

秦安公安先后救助2只野生动物

来源: 新天水2022-03-30 13:10:35

新天水讯【记者张彬霞】近期,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巡查保护工作,于近日,连续成功救助2只野生动物。

3月25日18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驾驶货车回家的途中,突遇一只体型较大的鸟落在了自己的车内,经多次驱赶离开未果的情况下,只能先将其带回后报警救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经相关部门对该鸟经初步认定,该大鸟为猫头鹰,学名“雕鸮(xiāo)”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现场对该大鸟进行了检查,该猫头鹰身体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遂民警将该猫头鹰在野外放飞,让其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3月28日晚22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接110指令,有3名学生在秦安县滨河路安家园子马路边发现疑似刺猬的野生动物,要求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了解,3名职中学生在回家途中发现路边有一小动物,由于平时生活中并不常见,他们用手机搜索得知该动物疑似刺猬,随后拨打110报警寻求救助,并一直守护在“小家伙”身边,直至民警到达现场安全将其装入小盒子内,他们才放心离去。经民警确认,被救助“小家伙”为刺猬,属于兽纲,属“三有”野生动物。后经民警仔细检查并喂食,未发现该刺猬受伤,符合放生条件,便将其送入林内放生。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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