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汪川镇杏树村等解除封控和玉泉镇闫河村等解除管控的通告
关于调整汪川镇杏树村等解除封控和玉泉镇闫河村等解除管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精神,按照《天水市关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划定、解除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和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经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自2022年4月7日9时起,将汪川镇杏树村、玉泉镇瓦窑坡村新四沟自然村、玉泉镇玉泉村张家沟自然村、七里墩海林厂家属院26号楼调整为管控区;将玉泉镇闫河村、玉泉镇枣园村、玉泉镇东方红村陈家磨1号院及12号院、海林棚改二期工地、和谐家园C区调整为防范区。居家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照管控政策进行管理。解封不等于解防,调整后,所在镇、街道、部门和物业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责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天水市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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