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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摇身变“借款”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来源: 新天水2022-05-09 20:31:17

“赌债”摇身变“借款”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来源: 新天水2022-05-09 20:31:17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讨要“赌债”不成,男子拿着借条上法院起诉,要求追还“借款”。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李某和张某年龄相仿,关系一直很好,可在2022年1月份,李某却突然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偿还借款18万元。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李某还向法庭举证了张某手书的借条。

李某诉称,借贷关系发生在几年前,当时因为张某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向自己借款18万元,后来虽然自己多次催收,张某总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到最后干脆拒不认账,因此自己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张某偿还借款。

审理中,张某认可借款18万元,但表示其中15万元借款是在珠海、澳门所借,用于在澳门赌场赌博,其余3万元借款是用于信用卡还款。之后,李某也认可了张某的陈述,表示知晓张某借款15万元是用于到澳门赌博。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所保护的民事权益应当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李某明知张某借款15万元用于赌博而仍然出借款项,属于不法给付,所形成之债属于非法之债,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对李某主张张某返还该15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对李某主张张某返还剩余3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合法债权,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由张某返还李某合法借款3万元,驳回了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李某表示疑惑,询问法官为什么打了借条的钱不能判还给自己?在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后,李某表示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现已生效。

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徐强表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在明知出借款项用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主动出借,基于此赌博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债务人”出具借条认可借款,该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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