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整治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系列报道之二|非标车上路 无法可依监管难
“多管齐下 整治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系列报道之二|非标车上路 无法可依监管难
新天水记者 王晓华
近日,在我市某路段,市民孙先生驾驶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在右侧道路上,没想到突然从前方逆向冲过一辆电动三轮车,孙先生刹车不及与对方相撞,被甩出几米远,倒地受伤。

在交管部门提供的一份监控中记者看到,夜晚时分的某路段,红灯亮起时,有两辆电动四轮车不顾交规闯红灯疾驰而去;另一路段,一辆老年代步车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变道,跟后车相撞,导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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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记者从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保有量约4.7万辆,其中秦州区1.9万余辆、麦积区1.2万余辆,五县共1.6万余辆。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涉及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事故也是居高不下。据统计,2019年以来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简易交通事故4250起,造成3699人受伤,其中发生电动三轮四轮车简易交通事故532起,造成363人受伤。可以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集中整治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近年来,电动车确实已经成为我们在道路交通管理上的难题。经过大力整治和‘一盔一戴’‘警保联动’等整治行动的持续开展,目前两轮电动车已经基本纳入管理,秩序混乱的情况有效改善。但是,电动三轮四轮车还面临监管空白的局面,导致各类交通乱象发生。”正在秦州区中医医院附近执勤的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温永登说,“遇到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由于没有可用的处罚依据,执勤民警只能训诫教育。目前只规定在城区主要道路上禁止这类车辆通行,其他路段没有约束限制。”

温永登告诉记者,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现状概括起来体现为“两高三难”。首先是交通违法居高不下,相当一部分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未参加过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存在电动车不用上牌、方便省事且发生交通违法后不用担心记分、罚款等处罚的认识偏差,因此随意掉头、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私改车辆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多人共乘一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情况非常普遍,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其次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尤其以剐蹭类的简易交通事故居多,当然也不乏较大的伤亡事故。
涉及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事故最大的难题还是损害赔偿难。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大多数为非标车辆,均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车管所办理牌证,也无法购置车辆保险。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致使事故赔偿陷入僵局。受利益驱动,非标或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大量进入市场,部分厂商甚至提供虚假合格证明,而由于职责不清、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单一等原因,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很难实施有效管理。

“一些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电动三轮四轮车是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车可以随意上路行驶,对发生的超员超速、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甚至对抗交警执法,严重干扰了交警的正常执法活动。同时,由于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案件侦办的难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张艳军说道,“因此,出台一部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办法,让我们在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上有法可依,是形势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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