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车起纠纷 殴打司机被判刑
酒后打车起纠纷 殴打司机被判刑

新天水讯 近日,秦州区张某因酒后殴打出租车司机致对方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7月27日晚,张某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回家时在路边搭乘闫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行驶途中,出租车司机又搭载了顺路的另一名乘客,车辆行驶途中,被告人张某质问出租车司机“要把车往哪里开?”随即在司机面部击打一拳。司机靠边停车后给被告人张某解释情况,张某又用拳头在司机头部、面部击打。二人下车后,张某又在马路边对司机闫某拳打脚踢,致其头面部、胸腹部受伤。
出租车司机闫某就诊后被诊断鼻骨骨折、头部、面部、胸部、腹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后经司法鉴定闫某双侧鼻骨线形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张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妻子与受害人达成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000元的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自愿认罪认罚,经委托社区评估调查,同意接受社区矫正,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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