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整治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系列报道之四多部门联动 聚焦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
《多管齐下 整治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系列报道之四多部门联动 聚焦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
新天水记者 王晓华
由于电动车市场无序发展,大量超标车、非标车进入居民家中,涉及电动车的各种交通乱象和问题不断凸显,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成为困扰城市管理、损害城市形象的重症顽疾。因此,依法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既是形势所需,更是民心所向。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车通行乱象问题,及早部署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交管部门也采取宣传教育、集中劝导、备案登记等着实管用的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车特别是非标电动车管理,在骑乘人员头盔佩戴以及车辆有序通行、规范停车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有力助推了我市创城工作。

但是,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众多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联合执法,从生产、销售、流通、路面、宣教等环节齐抓共管。
5月10日,全市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协调会在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参加。

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今后如何开展工作进行协商。各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强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更有利于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各部门将依照自己的职责范围,从各方面开展有效的管理规范工作,并就这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过10年发展,已基本饱和,电动四轮车市场需求正日益增大。”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吴根林表示,在城镇化步伐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居民购买力不断增强,城市居民对汽车尤其是中低档汽车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此外,在石油资源日益紧缺、油价居高不下的形势下,越来越“轿车化”的电动四轮车“火起来”不难理解。当需求量的增大遇到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便形成目前的矛盾局面。工信局将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指导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技术指标进行生产,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门表示要严厉打击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全力确保营运市场秩序稳定;住建部门(综合执法)将配合交管部门加大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力整治非机动车停车乱象;教育部门将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购买、驾乘非标电动车,将电动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司法部门则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把交通安全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市民法治观念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经过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对各方意见的征集,支队将进一步对《关于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和《天水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修改与完善,争取以多部门联合形式向社会发布管理《通告》,确保全市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有政策依据。整治《通告》发布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通行、违法营运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实现部门齐抓共管。”采访中,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姚卫平副支队长表示,今后,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要登记备案,进行身份化管理。对于超标车辆、非标载货电动车进行有效处理,非标电动载客电动车将一律禁止上路。对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严格落实过渡期管理规定。要全面落实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在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车辆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实现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打击。
为了加大打击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连日来,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在城区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在辖区电动三轮四轮车出行比较集中的路段,对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查纠,通过面对面宣传教育的方式,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是一件管长远、利民生的好事,也是我市电动车规范管理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目前,各相关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积极行动起来,建立起了多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措施落地见效。相信不久,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乱象将逐步得到改善和解决,我市卫生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将更上一层楼。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