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甘肃:6月6日起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来源: 甘肃发布2022-06-06 11:39:57

甘肃:6月6日起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来源: 甘肃发布2022-06-06 11:39:57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6月6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记者了解到,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缴存职工承租兰州市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需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跨年不累计)。面向市场租赁住房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即日起提取额度按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跨年不累计);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即日起提取额度按2500元/月核定提取额(跨年不累计)。

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2022年4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阶段性支持政策结束后,借款人应当偿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刘万琦
编辑:王惠玲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