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遗产引纠纷 遗留书信化难题
长辈遗产引纠纷 遗留书信化难题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因长辈遗留房产,子女们发生纠纷,争论不休甚至闹上法院。殊不知,长辈为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早已遗留书信。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结了这起原告和被告共有近20人的分家析产案件。
马甲和马乙是同胞兄弟,原告和被告是他们的子女,两人去世后,双方因涉案房院产生纠纷,马甲的子女便将马乙的子女诉至法院。马甲的子女表示,涉案房院登记在马甲名下,属于马甲的个人财产,应由原告继承;马乙的子女则表示,涉案房产属于祖遗财产,应由原被告共同继承。
庭审中,马乙的子女提交了一份马甲的书信,原告认可该书信系其父亲亲笔书写。从书信内容看,马甲表示其原有住房是其与马乙两人所有,与马乙协商决定,可见涉案房院并非马甲个人所有,应为马甲、马乙父母的祖遗房屋。
马甲在书信中回忆了其一生的经历,书信中有对子女的期望,也考虑到去世后,子女可能会因为涉案房院产生矛盾,可见马甲书写该书信时思路清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信件也未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故法院按照该信件的内容,综合考虑对父母的照顾赡养及对涉案房院的维修管理等,对涉案房院进行了分配,原被告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均未上诉,并表示愿意遵循老人意愿,努力修复已经濒临破裂的亲情。
“这份判决体现了法院‘情法兼顾’的办案理念,将马某甲对子女的殷切期盼体现在判决书中。在送达民事判决书时,法院干警再次给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将一起复杂的分家析产纠纷和平解决。”办案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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