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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被拖欠 法官调解解民忧

来源: 新天水2022-08-16 21:34:19

劳务报酬被拖欠 法官调解解民忧

来源: 新天水2022-08-16 21:34:19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金集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7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不仅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刘某等7人与被告王某同是清水县老乡。2020年3月份,王某雇佣刘某、蒲某、余某、李某、吴某、崔某、张某到王某承包的甘肃省礼县矿山工地砌水渠,工资按照每天300元支付。经结算后,王某分别拖欠刘某工资7326.5元、蒲某工资7088元、余某工资2688元、李某工资1893元、吴某工资7121.5元、崔某工资2756.5元、张某工资7014.5元。后经刘某等人多次催要,但王某一直未支付拖欠工资,无奈之下刘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发现部分农民工没有欠条,只有出勤结算表,为了尽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法官便立即电话联系王某,了解到王某对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认可,但人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官利用“云上法庭”对本案进行调解。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于6个月内付清拖欠的工资。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该7件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苦、险、重的体力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理所应当拿到血汗钱。”办案法官表示,农民工外出务工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农民工。建议要和用人单位、包工头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供劳务后,要向老板或包工头索要工资结算单或欠条,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被恶意欠薪或产生劳务纠纷,应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清水县人民法院金集法庭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对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充分利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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