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妻子患病丈夫提出离婚看法院怎么判

来源: 新天水2022-09-14 16:27:00

妻子患病丈夫提出离婚看法院怎么判

来源: 新天水2022-09-14 16:27:00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但实际生活中,真的想飞就能飞吗?夫妻之间是否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审结了一起在妻子患重病时,丈夫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

张某与王某于1988年经人介绍认识,1989年7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随后举办婚礼并开始共同生活,1991年9月生育一子。结婚之初,双方感情尚好,后因家庭收入减少,导致生活日益拮据,两人的沟通也越来越少,夫妻矛盾日益增多。丈夫张某因此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请求判令离婚。

审理中,妻子王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因为自己患有子宫内膜癌及糖尿病晚期,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病历资料,同时称自己对丈夫仍有感情。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理应在共同生活中多沟通交流,互相谅解,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原、被告结婚已经三十余年,应当认定已经建立并具有深厚的夫妻感情,后虽因家庭收入减少、双方沟通较少等琐事导致家庭矛盾增多,但两人并无原则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养的义务。本案中,王某患有疾病,且在化疗治疗当中,花费巨大,作为已经结婚三十余年的夫妻,在妻子处于危困状态时,作为丈夫的原告应当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办案法官表示,夫妻之间不仅要“同甘”,还要“共苦”,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在配偶一方面临危困时,法律不会让危困方无所依,而是要求另一方伸出援手,勇于担当。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张玉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