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天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天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天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经2022年12月12日政协天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天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五区五中心”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履职尽责,勇担使命,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的责任和担当。
本次会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认真审查,规范立案,注重精品提案,提升提案质量。广大政协委员准备充分,调研扎实,选题立足市情,内容切合实际,所提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承接了党委政府的发展重心,展现了政协委员的优良作风,提案整体质量较高。
截至12月10日下午6时,共收到提案360件。大会提案组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本次大会《提案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310件,并案29件,做来信处理8件,不予立案2件,退回11件。在已立案的提案中,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50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260件。其中,经济建设类76件,占24.5%;政治建设类16件,占5.2%;文化建设类36件,占11.6%;社会建设类113件,占36.5%;生态文明建设类19件,占6.1%;农业农村类50件,占16.1%。
政协提案,“要”在质量,“重”在办理,“效”在落实。大会闭幕后,经审查立案的提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召开提案交办会议,通过提案工作信息化平台向有关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经审查立案作为闭会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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