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引纠纷 法院“温馨”巧化解
拒缴物业引纠纷 法院“温馨”巧化解
新天水讯【记者张彬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基层法院民事案件之一。此类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事关家家户户的生活起居,如处理不慎易引起矛盾激化。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顺利执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今年年初,麦积区某物业公司因小区住户王某某、张某某、董某某等5人拒不缴纳物业费向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提起诉讼。主办法官为防止矛盾激化,出现物业断水断电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诉前调解。
调解中,王某某等称拒绝缴纳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但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或瑕疵履行服务。后法官耐心的向王某某等人讲述了拒绝缴纳物业费、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向他们解释了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如何收集证据及维权途径,同时指出不缴纳物业费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主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王某某等人意识到自身拒绝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已构成了违约,最终表示愿意缴纳物业费,并已履行,物业公司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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